功能主治: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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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知母、牡丹皮、黄柏、山药、熟地黄、茯苓、山茱萸(制)、泽泻。辅料为蔗糖、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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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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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76 |
国药准字Z200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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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小便短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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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每次0.4-0.6g(2-3支),每日1次;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次0.2g(1支),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于慢性乙肝,每日1次,每次0.6g(3支)可溶于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100-250ml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60滴为宜。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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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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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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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小便短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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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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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孕妇慎服。 2.虚寒性病证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 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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