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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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当归、党参、白芍、甘草(蜜炙)、茯苓、黄芪、熟地黄、川芎、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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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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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76 |
国药准字Z42021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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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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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每次0.4-0.6g(2-3支),每日1次;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次0.2g(1支),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于慢性乙肝,每日1次,每次0.6g(3支)可溶于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100-250ml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60滴为宜。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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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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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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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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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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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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