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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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乙胺丁醇,其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葡萄糖酸钙0.5克和乳酸钙0.5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乳酸、水蜜桃香精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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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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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543 |
国药准字H2019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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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预防和辅助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拘偻病以及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老女人钙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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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1.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3.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
饭后口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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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
1.可见肠胃不适、嗳气、便秘。2.偶见可发生奶一碱综合征,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3.过量长期服用可引起胃酸分泌反跳性增高,并可发生高钙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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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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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预防和辅助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拘偻病以及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老女人钙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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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参与骨骼的形成与骨折后骨组织的再建以及肌肉收缩、神经传递、凝血机制并降低毛细血管的渗透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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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2.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3.治疗期间应检查:(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5.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为骨质疏松等疾病的辅助治疗药,第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 治疗期问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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