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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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乙胺丁醇,其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
苦参、百部、黄柏、艾叶等九味。辅料为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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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守护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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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543 |
国药准字Z2000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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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祛风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阴痒,带下量多,尿频、急、数、痛,小便黄赤等,以及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非特异性阴道炎、瘙痒等,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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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1.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3.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
外用。取本品20ml,加温开水稀释至200ml,制成洗液,用冲洗器冲洗或局部浸洗、坐浴。一日2次,7天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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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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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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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祛风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阴痒,带下量多,尿频、急、数、痛,小便黄赤等,以及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非特异性阴道炎、瘙痒等,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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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2.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3.治疗期间应检查:(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5.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内服。 3.本品使用前应充分摇匀,并加温开水稀释10倍后使用。 4.带下量多,气臭或伴少量血性分泌物,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未婚或绝经后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带下量多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按用法用量使用,超量或长期使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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