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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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乙胺丁醇,其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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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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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543 |
H2013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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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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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1.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3.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
在空腹或进食前至少一小时服用本药。放化疗期间:口服本品,75mg/m2/日,共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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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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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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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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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替莫唑胺为咪唑并四嗪类具有抗肿瘤活性的烷化剂。在体循环生理pH状态下,迅速转化为活性产物MTIC(3-甲基-(三嗪-1-)咪唑-4-甲酰胺)。MTIC的细胞毒作用主要表现为DNA分子上鸟嘌呤第6位氧原子上的烷基化以及第7位氮原子的烷基化。通过甲基化加成物的错配修复,发挥细胞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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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2.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3.治疗期间应检查:(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5.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对于接受42-49天合并治疗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男性患者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应避孕,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严重肝功能异常或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本药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目前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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