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乙胺丁醇,其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喹啉-4-胺 |
|
| 生产企业 |
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543 |
国药准字H2003123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5%咪喹莫特乳剂局部用于治疗成人外生殖器和肛门的疣/尖锐湿疣 |
|
| 用法用量 |
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1.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3.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
睡前将双手洗净,然后拆开包装袋,将咪喹莫特药膏挤在手指上,将药膏薄薄涂在疣的表面...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
局部皮肤反应例如:红斑、糜烂、剥脱/剥落和水肿是很常见的。严重的皮肤反应一旦发生,用药部位应用弱碱肥皂和水将乳膏剂洗掉,皮肤反应恢复后可重新再用5%咪喹莫特乳膏剂。少数患者也有肌痛、流感样症状、头痛、腹泻等全身反应均为轻度和中度。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5%咪喹莫特乳剂局部用于治疗成人外生殖器和肛门的疣/尖锐湿疣 |
|
| 药理作用 |
1 药效学 |
||
| 注意事项 |
1.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2.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3.治疗期间应检查:(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5.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需要经医生指导后使用。本品为外用药,应避免与眼接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