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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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乙胺丁醇,其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
丹参、三七、三棱、莪术、桃仁(去皮)、当归、鳖甲、海藻、杜仲(盐炒)、白术(炒)、半枝莲、桂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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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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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543 |
国药准字Z2004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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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气滞血瘀所致子宫肌瘤、盆腔炎性包块,症见小腹胀痛、腰骶酸痛、带下量多、肛门坠胀、舌暗有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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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1.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3.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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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偶尔出现轻微头晕,是否与服用本品有关尚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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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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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气滞血瘀所致子宫肌瘤、盆腔炎性包块,症见小腹胀痛、腰骶酸痛、带下量多、肛门坠胀、舌暗有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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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临床前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抑制苯甲酸雌二醇和黄体酮肌注诱发的豚鼠子宫平滑肌瘤样增生;降低大鼠血清雌二醇、孕酮水平;改善肾上腺素引起的大鼠肠系膜微循环障碍及高分子右旋糖酐所致的家兔血液粘滞性;抑制正常大鼠离体子宫平滑肌收缩频率和活动力;缩短小鼠断尾出血时间;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肿胀;抑制棉球所致大鼠肉芽肿;抑制异物所致大鼠子宫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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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2.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3.治疗期间应检查:(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5.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经期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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