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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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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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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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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注射用硫普罗宁
注射用硫普罗宁
主要成分

甲硝唑。

主要成分:硫普罗宁 分子式:C5H9NO3S 分子量:163.19

生产企业

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5591

国药准字H109800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静脉滴注,一次2支,一B一次,连续4周。配制方法:临用前每支注射用硫普罗宁门(1OOmg/支)先用包装盒内所附专用溶剂5%的碳酸氢钠(pH=7.5~8.5)溶液2m1溶解。再扩容至5~l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儿童禁用。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药理作用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发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6)白细胞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TAA(硫代乙酰胺)、CC14(四氯化碳)所造成动物急性肝损伤模型中血清AST、ALT升高有降低作用,对慢性肝损伤模型引起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可以促进肝糖元合成,抑制胆固醇增高,有利于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回升。

注意事项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已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在使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