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部分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其降低眼内压的作用逐渐减弱。作用减弱出现的事件因人而异,因此应予以密切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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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酒石酸溴莫尼定。 |
依托考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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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汇恩兰德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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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241 |
国药准字H20193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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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部分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其降低眼内压的作用逐渐减弱。作用减弱出现的事件因人而异,因此应予以密切监视。 |
用于治疗骨关节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和原发性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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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常规剂量滴患眼每日2次,每次1滴。眼内压在下午达高峰的患者或眼内压需额外控制的患者,下午可增加一滴。 |
本品用于口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本品应予每日最低剂量,并尽量最短期给药。1、关节炎·骨关节炎推荐剂量为30mg每日一次。对于症状不能充分缓解的病人,可以增加至60mg每日一次。在使用本品60mg每日一次,4周以后疗效仍不明显时,其他治疗手段应该被考虑。·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推荐剂量为120mg,每日1次。本品120mg只适用于症状急性发作期,最长使用8天。·原发性痛经推荐剂量为120mg,每日一次,最长使用8天。·使用剂量大于推荐剂量时,尚未被证实有更好的疗效或目前尚未进行研究。因此,治疗骨关节炎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不超过60mg。治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不超过120mg。治疗原发性痛经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不超过120mg.因为选择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的心血管危险性会随剂量升高和用药时间延长而增加所以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时间和使用每日最低有效剂量。应定期评估患者症状的缓解情况和患者对治疗的反应。(见【注意事项】)2、老年人、性别、种族老年人、不同性别和种族的人群均不需调整剂量。3、肝功能不全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评分5-6),本品使用剂量不应超过60mg每日1次。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评分7-9),应当减量,不应超过每隔一日60mg的剂量,且可以考虑30mg每日1次的使用剂量。对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评分>9)目前尚无临床或药代动力学资料。(见【注意事项】)4、肾功能不全患有晚期肾脏疾病(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对于轻度肾功能不全(肌配清除率≥30mL/min)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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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对酒石酸溴莫尼定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使用于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治疗的患者及使用影响去甲肾上腺素传递的抗抑郁药的患者(如:三环类抗抑郁药盒米安色林)。 新生儿和婴儿(年龄小于2岁的儿童) |
以下患者禁用本品:对其任何一种成份过敏。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充血性心衰(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分级Ⅱ-IV)。确诊的缺血性心脏病,外周动脉疾病和/或脑血管病(包括近期进行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血管成形术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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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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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部分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其降低眼内压的作用逐渐减弱。作用减弱出现的事件因人而异,因此应予以密切监视。 |
用于治疗骨关节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和原发性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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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约有10~30%的受试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按降序排列。包括口干,眼部充血,烧灼感及刺痛感,头痛。视物模糊,异物感,疲劳,倦怠,结膜滤泡,眼部过敏反应以及眼部瘙痒。约有3~9%的受试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按降序排列,包括角膜染色/糜烂,畏光,眼睑红斑,眼部酸痛/疼痛,眼部干燥,流泪,上呼吸道症状,眼睑水肿,结膜水肿头晕,睑炎,眼部刺激,胃肠道症状,虚弱无力,结膜变白,视物异常以及肌肉痛。 有不足3%的患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包括眼睑痂,结膜出血,味觉异常,失眠,结膜分泌物增多,精神抑郁,高血压,焦虑,心悸,鼻干以及晕厥。 上市后临床使用中发现本品有如下已确认的不良反应,以为这些不良反应来自群体数量的自发性报告,其发生的频率无法评估。眼部疾患: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前葡萄膜炎)、瞳孔缩小、结膜炎、眼睑瘙痒。免疫系统疾患(包括皮肤和皮下组织疾患):超敏反应、皮肤反应包括红斑、脸部水肿、瘙痒、皮疹和血管舒张。心脏疾患:心悸/心律失常(包括心动过缓或心动过速)。神经疾患:抑郁。血管疾患:低血压、晕厥。 在应用本品治疗先天性青光眼的病例中,有报道新生儿和婴儿食用后出现溴莫尼定药物过量症状,如失去知觉、嗜睡、低血压、肌张力减退、心搏徐缓、体温降低、黄萎病、苍白、呼吸障碍和呼吸暂停等。 在一项为期3个月,2-7岁患有青光眼的儿童在使用β-阻滞剂治疗不能有效控制病情,而采用与本品联合治疗的III期临床研究中,报道发生嗜睡的几率较高(55%)。8%儿童情况很严重并且导致多情况是受体重影响,与体重大于20kg(25%)的儿童相比,体重小于等于20kg(63%)的儿童出现的频率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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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般注意事项:如果首次使用前瓶口的密封膜被破坏,不要使用该瓶药品。开瓶28天后的药品不可以再使用。尽管临床研究中本品对患者的血压影响甚小,但有严重心血管疾患的患者使用时仍应谨慎。 由于未进行肝或肾功能受损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故在治疗此类患者时,应谨慎。精神抑郁,大脑或冠状动脉机能不全,雷诺氏现象,直立性低血压。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的患者,使用本品均应谨慎。研究期间某些患者使用本品的作用减弱。使用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治疗时,在第一个月观察到降眼压作用未必都能反映长期降眼压的水平,对每日2次用药尚不能很好控制眼内压的患者下午应再增加1滴。对使用降眼压药物的患者,应按常规定期监测眼内压。 2岁及2岁以上儿童,尤其是2-7岁和/或体重小于等于0kg的儿童,由于是谁的严重程度及发生率较高,应慎用并密切观察。已有报道使用本品后会出现延迟的眼部过敏反应,一些报道的情况与眼压升高有关。 患者须知:本品中使用的保存剂为苯扎氯铵。而苯扎氯铵有可能被软性接触镜吸收。因此应向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说明。在滴用本品后至少等待15分钟再配戴。与各种α-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一样,本品亦可使某些患者产生疲劳和/或倦怠,因此应提醒从事危险作业的患者使用本品有出现精神集中下降的可能性。本品也可以使某些患者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患者如需要驾驶或操作机器,应等这些症状消失后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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