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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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氨酪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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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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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99 |
国药准字H2006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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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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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1粒),每日一次。在20mg~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2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 |
静脉滴注。1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等:一次0.5~1.0g,加于250~5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滴注。2 用于肝昏迷的治疗:一次1~4g,以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2~3小时内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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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 2、妊眼中未期及哺乳者。 3、胆道阻塞性疾病忠者。 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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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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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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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在体内与血氨结合生成尿素排出体外,有降低血氨及促进大脑新陈代谢的作用。本品可能为一种中枢介质,能增强葡萄糖磷酸酯化酶的活性,利于脑细胞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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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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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充分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以免引起血压急剧下降而导致休克。2.静脉滴注过程中如出现胸闷、气急、头昏、恶心等症状,应立即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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