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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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本品活性成分为缬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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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澳美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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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99 |
国药准字H2006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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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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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1粒),每日一次。在20mg~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2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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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 2、妊眼中未期及哺乳者。 3、胆道阻塞性疾病忠者。 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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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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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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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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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在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的患者,用缬沙坦开始治疗时,偶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因此,在开始缬沙坦治疗前,应先纠正病人的低血钠和低血容量状况,如减少利尿剂的使用量。当发生低血压时,病人应仰卧,必要时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待血压稳定后可继续用本药治疗。2.肾动脉狭窄:服用缬沙坦,有可能使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病人的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升高。故为安全起见,应注意监测患者的这些指标。3.肾功能不全:对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严重病例(如肌酐清除率<10ml/min),目前尚无研究资料,应慎重用药。4.肝功能不全:对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缬沙坦主要以原形经胆汁消除,胆道梗塞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这类患者服用本药时,应特别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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