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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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硝苯地平。 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 分子式:C17H18N2O6 分子量:34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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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红云制药(玉溪)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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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99 |
国药准字H53022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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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高血压、心绞痛、心律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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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1粒),每日一次。在20mg~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2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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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 2、妊眼中未期及哺乳者。 3、胆道阻塞性疾病忠者。 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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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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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高血压、心绞痛、心律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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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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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2.低血压患者慎用。3.啮齿类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胎作用,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在孕妇应用必须权衡利弊。4.在母乳的临床研究尚不够充分,服用本品者最好不授乳。5.在老年人本品的半衰期可能延长,运用须加注意。6.主动脉瓣狭窄、肝或肾功能损害者慎用。7.服药期间必须监测血压和心电图,在开始用药而决定剂量的过程中以及从维持量加大用量时尤须注意。8.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偶可有碱性磷酸酶、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ALT、AST升高,但无症状。血小板聚集率可降低,出血时间延长。9.逾量时可出现低血压,此时应停药观察,必要时用血管收缩药。10.美国FDA妊娠期药物安全性分级:口服给药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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