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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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50毫克、盐酸甲基麻黄碱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利伐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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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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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534 |
国药准字H2019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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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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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1、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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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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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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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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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嗜睡、头晕、口干、恶心、头痛、便秘、乏力、胸闷、易激动、暖气、食欲缺乏、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克自行消失。超大剂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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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青光眼患者及老年人慎用。7.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消化道溃疡、抑郁症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9.运动员慎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 |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提前停用利伐沙班片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出血风险:利伐沙班将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的出血。在决定是否为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用利伐沙班时,必须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与其他抗凝剂一样,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发现出血体征。建议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临床研究中,与VKA治疗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贫血。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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