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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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50毫克、盐酸甲基麻黄碱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镁。每片含奥美拉唑镁为10.3毫克的肠溶衣微丸,相当于奥美拉唑10毫克。辅料为氧化铁红;氧化铁黄;单硬脂酸甘油酯40-55;羟丙甲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硬脂酸镁;甲基丙烯酸及丙烯酸乙酯共聚物(1:1),30%分散剂;微晶纤维素;人工石蜡;聚乙二醇;聚山梨醇酯80;交聚维酮;氢氧化钠;十八烷基富马酸钠;糖球;滑石粉;二氧化钛;柠檬酸三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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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AstraZeneca 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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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534 |
国药准字J2013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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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
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烧心和反酸症状的短期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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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次(每24小时),必要时可加服1片,用温开水送服。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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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 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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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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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
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烧心和反酸症状的短期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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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嗜睡、头晕、口干、恶心、头痛、便秘、乏力、胸闷、易激动、暖气、食欲缺乏、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克自行消失。超大剂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本品为H+,K+-ATP酶质子泵抑制剂,通过小肠吸收后,经血液循环,在胃壁浓集,从而抑制胃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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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青光眼患者及老年人慎用。7.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消化道溃疡、抑郁症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9.运动员慎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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