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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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50毫克、盐酸甲基麻黄碱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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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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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534 |
国药准字H20044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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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
1.本品适应于治疗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或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使用盐酸贝那普利,必须考虑另一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细胞减少的事实,特别是肾功能障碍或胶原血管疾病的病人。无足够证据证明盐酸贝那普利没有相似的危险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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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l0mg(l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两次服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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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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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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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服用ACE抑制剂可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疾病和死亡,世界上已有数十例文献报道。一旦发现怀孕时应尽快停用ACE抑制剂。孕妇在孕期的第2和第3个三月期使用ACE抑制剂,可伤害胎儿和新生儿,包括低血压,头骨发育不全、无尿,可逆或不可逆性肾衰竭,甚至死亡,孕妇羊水过少,使胎儿肾功能减弱,四肢挛缩。颅面变形、肺发育不全。已有早熟、子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虽然是否与ACE抑制剂有关尚不清楚。孕妇不得不使用ACE抑制剂的悄况极少,此时应明确告知母亲ACE抑制剂对胎儿的潜在的危害,并且需要定期作超声波检查,以评价羊膜内的环境。如果发现羊水过少,就马上停用贝那普利。应根据怀孕期适当地进行宫缩应激试验(CST),无应激试验(NST)。了解宫内生物物理学概况。医生和病人都应意识到,一旦出现羊水过少,胎儿已受到了不可逆的损害。有在子宫内暴露于ACE抑制剂病史的婴儿,应密切观察是否会出现低血压,尿量过少和高钾血症,如出现尿量过少,应进行肾灌注。交换输血或透析疗法可改善低血压和肾功能。贝那普利既然可以进人胎盘,理论上也可通过以上方法从新生儿体内消除。另一ACE抑制剂已有报道,但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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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
1.本品适应于治疗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或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使用盐酸贝那普利,必须考虑另一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细胞减少的事实,特别是肾功能障碍或胶原血管疾病的病人。无足够证据证明盐酸贝那普利没有相似的危险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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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嗜睡、头晕、口干、恶心、头痛、便秘、乏力、胸闷、易激动、暖气、食欲缺乏、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克自行消失。超大剂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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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青光眼患者及老年人慎用。7.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消化道溃疡、抑郁症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9.运动员慎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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