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3-乙基-5-甲基-2-(2-氨基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贝那普利。 |
|
生产企业 |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46 |
国药准字H2004484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 |
1.本品适应于治疗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或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使用盐酸贝那普利,必须考虑另一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细胞减少的事实,特别是肾功能障碍或胶原血管疾病的病人。无足够证据证明盐酸贝那普利没有相似的危险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通常口服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瘦小者、体质虚弱者、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从2.5mg,每日一次开始用药;合用其他抗高血压药者也从此剂量开始用药。用药剂量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调整期应不少于7~14天,以便医生充分评估患者对该剂量的反应。但在临床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加快调整速度。治疗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需减量。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l0mg(l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两次服用。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对氨氯地平过敏的病人禁用本品。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服用ACE抑制剂可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疾病和死亡,世界上已有数十例文献报道。一旦发现怀孕时应尽快停用ACE抑制剂。孕妇在孕期的第2和第3个三月期使用ACE抑制剂,可伤害胎儿和新生儿,包括低血压,头骨发育不全、无尿,可逆或不可逆性肾衰竭,甚至死亡,孕妇羊水过少,使胎儿肾功能减弱,四肢挛缩。颅面变形、肺发育不全。已有早熟、子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虽然是否与ACE抑制剂有关尚不清楚。孕妇不得不使用ACE抑制剂的悄况极少,此时应明确告知母亲ACE抑制剂对胎儿的潜在的危害,并且需要定期作超声波检查,以评价羊膜内的环境。如果发现羊水过少,就马上停用贝那普利。应根据怀孕期适当地进行宫缩应激试验(CST),无应激试验(NST)。了解宫内生物物理学概况。医生和病人都应意识到,一旦出现羊水过少,胎儿已受到了不可逆的损害。有在子宫内暴露于ACE抑制剂病史的婴儿,应密切观察是否会出现低血压,尿量过少和高钾血症,如出现尿量过少,应进行肾灌注。交换输血或透析疗法可改善低血压和肾功能。贝那普利既然可以进人胎盘,理论上也可通过以上方法从新生儿体内消除。另一ACE抑制剂已有报道,但经验 |
|
成分 |
1.高血压: |
1.本品适应于治疗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或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使用盐酸贝那普利,必须考虑另一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细胞减少的事实,特别是肾功能障碍或胶原血管疾病的病人。无足够证据证明盐酸贝那普利没有相似的危险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
药理作用 |
1.本品的安全性在美国等国外的临床研究中有了较为完整的数据,涉及患者超过11000名。总体而言,患者对于使用本品每日剂量达10mg范围内均有较好的耐受性。 2.本品治疗过程中报道的不良反应,多为轻或中度。 3.在本品10mg(N=1720)直接与安慰剂(N=1250)对照的临床研究中,氨氯地平组由于不良反应停药的仅有1.5%,对比安慰剂组(约1%)没有显著性的差别。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和水肿。 (1)心血管系统: 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以及房颤)﹑心动过缓﹑胸痛﹑低血压﹑外周局部缺血﹑晕厥﹑心动过速﹑体位性头晕﹑体位性低血压﹑血管炎。 (2)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 感觉减退﹑周围神经病变﹑感觉异常﹑震颤﹑眩晕。 (3)胃肠系统: 食欲减退﹑便秘﹑消化不良﹑吞咽困难﹑腹泻﹑肠胃胀气﹑胰腺炎﹑呕吐﹑牙龈增生。 (4)全身: 过敏性反应﹑乏力﹑背痛﹑潮热﹑全身不适﹑疼痛﹑僵直﹑体重增加﹑体重下降。 (5)肌肉骨骼系统: 关节痛﹑关节病﹑肌肉痛性痉挛﹑肌痛。 (6)精神病学: 性功能障碍(男性和女性)﹑失眠﹑神经质﹑抑郁﹑梦境异常﹑焦虑﹑人格障碍。 (7)呼吸系统: 呼吸困难﹑鼻衄。 (8)皮肤及附属物: 血管性水肿﹑多形性红斑﹑瘙痒﹑皮疹﹑红斑疹﹑斑丘疹。 (9)特殊感觉: 视觉异常﹑结膜炎﹑复视﹑眼痛﹑耳鸣。泌尿系统:尿频﹑排尿异常﹑夜尿。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多汗。 (10)营养代谢: 高血糖﹑口渴。 (11)造血系统: 白细胞减少﹑紫癜﹑血小板减少。 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这些事件的发生率小于1%,但是在所有多剂量的研究中,这些副反应的发生率在1%至2%。 |
||
注意事项 |
1.低血压: 症状性低血压可能发生,特别是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中。因本品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 2.心绞痛加重或心肌梗死: 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苯磺酸氨氯地平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出现心绞痛恶化或发生急性心肌梗死。 3.β受体阻滞剂停药: β受体阻滞剂突然停药可能出现危险,由于氨氯地平不是β受体阻滞剂,其对因β受体阻滞剂停药出现的危险不能给予有效保护;任何一种β受体阻滞剂均应逐步停药。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 因本品通过肝脏大量代谢,并且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清除半衰期(t1/2)为56小时,因此本品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时应缓慢增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