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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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反-4-丙基-L-2-吡盐酸克林霉素胶囊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a-D-半乳辛吡喃糖苷盐酸盐。 |
白芍、香附、川楝子(炒)、柴胡、川芎、枳壳、半夏(姜制)、豆蔻、木香、甘草。辅料为:蔗糖、倍他环糊精、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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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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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333 |
国药准字Z200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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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 |
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心悸,肋痛,健忘,头晕耳鸣,舌红苔薄黄,脉弦或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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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一次0.15~0.3g,一日4次口服,重症感染可增至一次0.45g,一日4次口服。 2.4周或4周以上小儿,一日按体重8~16mg/kg,分3~4次口服。 |
温开水送服。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患者一次一袋,一日3次,月经来潮前10天开始服用,连服10天,两个月经周期为一个疗程;2.更年期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8周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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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少数患者可有胃痛、恶心等消化道反应,个别病例出现乳房胀痛,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个别病例分别出现胸闷、带下量多、浮肿,研究者判断与本品可能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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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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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 |
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心悸,肋痛,健忘,头晕耳鸣,舌红苔薄黄,脉弦或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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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症;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 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 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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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克林霉素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5.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6.处理克林霉素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时,则应给甲硝唑口服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一日0.5~2.0g,分3~4次服用。 7.肾功能减退患者(除重度减退者外),本品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和(或)肝功能减退,采用本品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8.本品偶可引起对本品不敏感的微生物过度增生,特别是真菌,所以应用时需注意二重感染的发生。 |
1.忌食生冷食物。 2.经期不宜服用。 3.高血压、肾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1.忌食辛辣、生冷,少进油腻食物。2.经期不宜服用。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春期少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医院检查诊断,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期伴有胃脘胀痛,恶心呕吐者应去医院就诊,排除早孕。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 8.头痛伴呕吐的发作与月经周期无相关者,应去医院就诊。 9.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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