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喘鸣,痰黄,或兼发热,流涕,咽痛,口渴,尿黄,便干。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组方包括龙胆花、烈香杜鹃、川贝母、甘草、矮紫堇、小皮、藏木香、螃蟹甲、鸡蛋参、马尿泡十味药材,不采用任何化学添加剂、并且运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充分提取原药材中的有效成份而制得。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帕珠沙星。 |
|
生产企业 |
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46 |
国药准字H2006056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喘鸣,痰黄,或兼发热,流涕,咽痛,口渴,尿黄,便干。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性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7至14天。 |
静脉滴注:0.3g/次,2次/日,30~60分钟/次,疗程7~14天。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时根据说明书调整剂量或用药疗程。 |
|
副作用 |
三岁以下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要检查血中浓度及尿中排泄的结果。当出现Cmax上升、AUC增大及尿中回收率降低时要注意用量,慎重用药。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要检查血中浓度及尿中排泄的结果。当出现Cmax上升、AUC增大及尿中回收率降低时要注意用量,慎重用药。 |
|
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喘鸣,痰黄,或兼发热,流涕,咽痛,口渴,尿黄,便干。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性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
|
药理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腹泻 |
本品为第四代喹诺酮类抗菌药,作用机理为DNA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使细菌的DNA无法形成超螺旋结构,导致细菌细胞无法分裂和增殖而死亡。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4.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患有其他慢性病、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喹诺酮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患者使用本品后避免在阳光下曝晒。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需降低本品的给药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