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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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 |
主要成分:本品含磺胺嘧啶银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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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盛基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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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629 |
国药准字H12020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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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局部用于预防及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感染,包括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白念球菌等真菌所致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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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对以乳膏涂布于创面,约1.5mm厚度,也可以混悬剂制成油纱布敷用。1、2度烧烫伤:用1%~2%乳膏涂敷创面,1~2天换药1次;对3度烧烫伤:用1%~2%软膏涂敷创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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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3.鼓膜穿孔的湿疹性外耳道炎患者,会延迟治疗。 4.对溃疡、二度以上烫伤、冻伤有抑制皮肤再生的作用。 5.不可用于眼部。 |
对磺胺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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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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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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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局部用于预防及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感染,包括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白念球菌等真菌所致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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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易引起红斑、灼热、丘疹、痂皮等。 2.长期用药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毛囊炎等。 |
同磺胺嘧啶,所含银盐具收敛作用,使创面干燥、结痂和早期愈合,故本品具有磺胺嘧啶和银盐两者的作用,有广谱抗微生活性,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酵母菌和其他真菌均有良好抗菌作用,且不为对氨基苯甲酸所拮抗。为应用于烧伤创面的磺胺药,有收敛作用,对绿脓杆菌具有强大的抑制作用(比甲破灭脓强)。其特点为:①保持了SD和硝酸银二者的抗菌作用;②局部应用除有一过性疼痛外,无其他副作用。现用于治疗烧烫伤创面感染,除能控制感染外,还可促使创面干燥、结痂和促进愈合。涂药后,遇光渐变成深棕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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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时,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由于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同磺胺嘧啶全身应用。本品不可用于对磺胺药过敏的患者。肝、肾功能损害者宜避免使用或慎用本品。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因其吸收后也有发生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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