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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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化学名称:5-甲氧基-2-{[(4-甲氧-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砜}-1H-苯并咪唑分子式:C17H19N3O3S分子量:345.42 |
本品主要成份为福辛普利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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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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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09 |
国药准字H19980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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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适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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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的儿童的用法与用量如下:1.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剂量范围为每日10-40mg,单次服药,与进餐无关,病人服用正常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约四周后,根据血压的反应适当调整剂量。剂量超过每日40mg,不增强降压作用。如单独使用不能完全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剂。2.同时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在开始用本品治疗前,利尿剂最好停服几天以减少血压过份下降的危险。如果经约4周的观察期后,血压不能被充分控制,可以恢复用利尿剂治疗。另一种选择是,如果不能停服利尿剂,则在给予本品初始剂量10mg时,应严密观察几个小时,直至血压稳定为止。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尽管服用本品后血压显著降低,但在4小时-24小时之间能维持平均脑血流量。3.心力衰竭:推荐的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并作严密的医学监护。如果病人能很好耐受,则逐渐增量至40mg,每日一次。即使在初始剂量后出现低血压,也应继续谨慎地增加剂量,并有效地处理低血压症状,本品应与利尿剂合用。4.心力衰竭的高危病人:以下病人应在医院内开始治疗:严重心功能不全的病人(NYHAIV级):对首剂低血压有特殊危险的病人,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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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本品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头晕、咳嗽、上呼吸道症状、恶心或呕吐、腹泻和腹痛、心悸或胸痛、皮疹或瘙痒、骨骼肌疼痛或感觉异常、疲劳和味觉障碍。在治疗心力衰竭的试验中,与其它ACE抑制剂相同,可引起低血压,包括直立性低血压。偶有报道用ACE抑制剂治疗的病人发生胰腺炎,在某些病例已被证明是致命的。副作用的发生率和类型在年轻病人和老年病人之间无区别。实验室检查显示有轻度暂时性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值减少,偶见血尿素氮轻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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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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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儿童用药:现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暂不推荐用于儿童患者。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不需降低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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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适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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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粘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系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在体内转变成具有药理活性的福辛普利拉,后者能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降低血管紧张素II和醛固酮的浓度,使外周血管扩张,血管阻力降低,而产生降压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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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本品为肠溶胶囊,服用时注意不要嚼碎,以免药物在胃内过早释放而影响疗效。 |
1.低血压 :与所有的ACE抑制剂相同,可能观察到低血压反应。如果发生低血压,一般在首次剂量时发生,对大多数病例,病人躺下后症状即可减轻,一旦病人血压稳定,暂时的低血压偶发事件不作为继续治疗的禁忌症。与其他ACE抑制剂相同,有血压过分下降危险的病人,有时伴肾功能不全,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肾透析以及任何病因引起的水分和/或盐耗竭的病人。对于存在以上任何一种危险因素的病人,在给予本品治疗前必须谨慎地停止或减少利尿药的剂量,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有充足的体液,这些高危病人的治疗,开始时应该在严密的医疗监护下进行,进行密切的随访,特别在恢复使用和增加利尿药或本品的剂量更应如此。 2.肾功能损害 :已患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特别是肾动脉狭窄)和任何原因引起的水或盐耗竭的病人用ACE抑制剂治疗时,有增加发生肾功能障碍指征的危险,包括血尿素氮升高、血清肌酐和钾升高、蛋白尿、尿容量改变(包括尿过少/无尿)和尿分析结果异常。此时,利尿药和/或本品的剂量应减少或停止使用。 3.类过敏症样反应 :近来临床观察显示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病人在用高流量透析膜(如AN69)进行血液透析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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