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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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
本品为从猪胰中提取的多种酶的混合物,主要为胰蛋白酶、胰脂肪酶和胰淀粉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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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市健生制药有限公司 |
Abbott Laboratories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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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268 |
注册证号H2017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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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
治疗儿童和成人的胰腺外分泌不足。 胰腺外分泌功能不足常见于(但不限于) ●囊性纤维化 ●慢性胰腺炎 ●胰腺切除术后 ●胃切除术后 ●胰腺癌 ●胃肠道旁路重建术后(如毕Ⅱ式胃大部切除术后) ●胰管或胆总管阻塞(如肿瘤所致) ●西蒙·席汉氏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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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2.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3.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
具体剂量应因人而异,并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饮食结构而确定。建议在开始进餐时,口服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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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有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者和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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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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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上午妊娠妇女使用胰酶的临床资料。动物研究未显示胰酶的吸收。因此预测无致畸或生殖毒性。 孕妇慎用。 哺乳期:由于动物研究表明胰酶未对哺乳期妇女造成全身暴露,因此预测本品对母乳哺育的婴幼儿没有影响。胰酶可以在哺乳期内使用。 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囊性纤维化的儿童服用高剂量的胰酶制剂后,有发生回盲肠、大肠狭窄和结肠炎的报道。 老年用药:在胰腺外分泌不足所致的吸收不良的病人中,未发现须限制使用的特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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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
治疗儿童和成人的胰腺外分泌不足。 胰腺外分泌功能不足常见于(但不限于) ●囊性纤维化 ●慢性胰腺炎 ●胰腺切除术后 ●胃切除术后 ●胰腺癌 ●胃肠道旁路重建术后(如毕Ⅱ式胃大部切除术后) ●胰管或胆总管阻塞(如肿瘤所致) ●西蒙·席汉氏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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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以恶心、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患者尚可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也可出现血尿素氮、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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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酸转移酶可有短暂性升高。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特别警告:服用高剂量胰酶制剂的囊性纤维化患者曾报告回盲肠和大肠狭窄(结肠纤维样病变)。作为一项预防措施,特别当患者每天每公斤体重服用胰脂肪酶剂量超过10000单位时,如出现异常的腹部症状或腹部症状发生改变,应当进行医学评估以排除结肠纤维样病变的可能性。与目前已经伤害的猪胰酶产品相同,得每通源自肉食猪的胰腺组织。 2. 本品不影响驾驶或机械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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