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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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
苯甲酸阿格列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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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市健生制药有限公司 |
Takeda Ireland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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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268 |
注册证号H20130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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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单药治疗 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重要的使用限制 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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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2.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3.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
1.推荐剂量 尼欣那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 尼欣那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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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有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者和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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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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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分级B 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尼欣那的充分或严格对照研究。根据动物数据,预期尼欣那不会增加发育异常的发生风险。因动物生殖研究不是总能预测人体风险和暴露情况,与其他降糖药物相同,除明确必须用药外,不应在妊娠期使用尼欣那。 在器官形成期对妊娠家兔或妊娠大鼠给予阿格列汀,剂量最高达200和500mg/kg(根据血浆药物暴露量(AUC),分别为临床剂量的149倍和180倍)时,未见致畸性。 自妊娠第6日至哺乳期第20日,对妊娠大鼠给予阿格列汀剂量高达250mg/kg(根据AUC,约为临床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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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单药治疗 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重要的使用限制 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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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以恶心、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患者尚可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也可出现血尿素氮、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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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酸转移酶可有短暂性升高。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胰腺炎: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道。在开始使用尼欣那后,应对患者是否出现胰腺炎体征和症状进行仔细观察。如果怀疑发生急性胰腺炎,立即停用尼欣那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尚不清楚具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发生胰腺炎的风险是否升高。 2.过敏反应: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道。上述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怀疑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停用尼欣那,评估其他可能的过敏原因,并开始采取其他方法治疗糖尿病。使用其他DPP-4抑制剂曾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尚不明确这些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是否会诱发血管性水肿。 3.肝功能: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致死和非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后报道,部分报道所含信息不充分,无法确定可能的发生原因。在随机对照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ULN):1.3%阿格列汀治疗患者和1.5%所有对照治疗患者。 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患有脂肪肝,可引起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患者也可能患有其他类型的肝脏疾病,多数肝脏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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