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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胶囊

头孢羟氨苄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天津市健生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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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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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羟氨苄胶囊
头孢羟氨苄胶囊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主要辅料为玻璃酸钠、硼酸、氯化钠等。

生产企业

天津市健生制药有限公司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0268

国药准字H2006302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2.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3.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有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者和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

药理作用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以恶心、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患者尚可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也可出现血尿素氮、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酸转移酶可有短暂性升高。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失、血管性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6.由于目前还没有对怀孕妇女进行充分的控制性研究,因此对于怀孕妇女、只有在判断药物的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氧氟沙星可通过乳汁排泄,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 7.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其他成人患者无总的差别。 8.有关本品的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暂时还没有进行。但是,已经证明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全身服用时可增加茶碱的血药浓度,干扰咖啡因的代谢,增加口服抗凝药华法林及其衍生物的作用,如果同服环孢菌素,患者可能会有一过性血清肌酐升高。 9.1岁以下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立。未成熟动物口服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关节病。但没有证据证明氧氟沙星滴眼液对承重关节有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