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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化三醇胶丸

骨化三醇胶丸

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Catalent Germany Eberbach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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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绝经后骨质疏松;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 3.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4.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5.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6.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 7.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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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化三醇胶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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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骨化三醇胶丸
骨化三醇胶丸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主要成分

骨化三醇

本品活性成份为阿法骨化醇。化学名:(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分子式:C27H44O2分子量:400.65

生产企业

Catalent Germany Eberbach GmbH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50011

国药准字H200741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绝经后骨质疏松;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 3.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4.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5.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6.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 7.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疼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用法用量

应根据每个病人血钙水平小心制定本品的每日最佳剂量。开始以本品治疗时,应尽可能使用...

口服。根据患者血清钙浓度,在严密监测下调整给药剂量。 1.慢性肾功能不全及骨质疏松症:成人每日一次,每次0.5-1.0μg(2-4粒)。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2.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及其它维生素D代谢异常疾病:成人每日一次,每次1.0-4.0μg(4-16粒)。根据年龄、疾病、症状适当增减。 3.小儿用药:每日一次。骨质疏松症口服剂量为0.01-0.03μg/kg

副作用

由于骨化三醇能产生维生素D的作用,所以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与维生素D过量相似,如高血钙综合症或钙中毒 (取决于高血钙的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 。偶见的急性症状包括食欲减退,头痛,呕吐和便秘。慢性症状包括营养不良,感觉障碍,伴有口渴的发热,尿多,脱水,情感淡漠,发育停止以及泌尿道感染。长达15年临床使用本品治疗所有适应症,结果显示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很低,包括高钙血症在内的发生率为0.001%或更低。并发高钙和高磷血症的病人 (浓度大于6mg/100ml或1.9mmol/l) 可能发生软组织钙化,这些表现可通过放射学检查而观察到。肾功能正常的病人,慢性高钙血症也许与血肌酐增高有关。由于骨化三醇的生物半衰期较短,其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停药或减量数天后升高的血钙即回复正常范围,这一过程要比维生素D3快许多。对敏感体质的病人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该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禁忌

成分

1.绝经后骨质疏松;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 3.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4.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5.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6.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 7.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疼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药理作用

骨化三醇是维生素D3的最重要活性代谢产物之一。通常在肾脏内由其前体25-羟基维生素D3 (25-HCC) 转化而成,正常生理性每日生成量为0.5~1.Oμg,并在骨质合成增加期内(如生长期或妊娠期)其生成量稍有增加。骨化三醇促进肠道对钙的吸收并调节骨的矿化。单剂量骨化三醇的药理作用大约可持续3-5天。骨化三醇在调节钙平衡方面的关键作用,包括对骨骼中成骨细胞活性的刺激作用,为治疗骨质疏松症提供了充分的药理学基础。肾性骨营养不良的患者,口服本品使肠道吸收钙的能力恢复正常,纠正低血钙,及过高的血碱性磷酸酶和血甲状旁腺素浓度。本品能减轻骨与肌肉疼痛,并矫正发生在纤维性骨炎和其他矿化不足病人中的组织学改变。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病人,血中骨化三醇水平降低或缺失。由于肾脏内生产骨化三醇不足,可考虑本品作为一种替代性治疗。维生素D抵抗性佝偻病病人和低磷血症的病人中,血钙水平降低,本品治疗能降低磷的管式清除,并结合磷制剂的治疗,恢复骨的生长。即使在很高剂量,无证据表明维生素D对人具有致畸作用。

1.严重的不良反应(频度不明): 1)急性肾衰:因出现过伴有血清钙上升的急性肾衰,故应定期观察血清钙值及肾功能,发现异常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 2)肝功能异常、黄疸:因出现过伴有AST(GOT)、ALT(GPT)、AL-P值上升的肝功能异常及黄疸,故应认真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妥善处理。 2.其它不良反应(频度不明):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便秘、胃痛、呕吐、腹部腹痛、胃部不适、消化不良、口内异样感、口渴等。 2)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重、失眠、焦躁、倦怠无力、眩晕、麻木、嗜睡、记忆力减退、耳鸣、听力下降、背痛、肩痛、下肢重、胸痛等。 3)循环系统:轻度血压上升、心悸。 4)肝脏:GOT、GPT、LDH、3-GTP上升。 5)肾脏:BUN,肌酐值上升,(肾功能降低时)肾结石。 6)皮肤:瘙痒、皮疹、热感。 7)眼:结膜出血。 8)骨:关节周围钙化(骨化形成)。 9)其它:声哑、浮肿。

注意事项

高血钙同本品的治疗密切相关。对尿毒症性骨营养不良病人的研究表明,高达40%使用骨化三醇治疗的病人中发现高血钙。饮食改变 (例如增加奶制品的摄入) 以至钙摄入量迅速增加或不加控制地服用钙制剂均可导致高血钙。应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必须严格遵守处方饮食,并教会他们如何识别高钙血症的症状。一旦血钙浓度比正常值 (9~11mg/100ml,或2250-2750μmol/l) 高出1mg/100ml,或血肌酐升高到大于120μmol/l,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直至血钙正常。 (详见“【用法用量】”) 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慢性高血钙可能与血肌酐增加有关。卧床病人,如术后卧床病人发生高血钙机会更大些。 骨化三醇能增加血无机磷水平,这对低磷血症的病人是有益的,但对肾功能衰竭的病人来说则要小心不正常的钙沉淀所造成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要通过口服适量的磷结合剂或减少磷质摄入量将血磷保持在正常水平 (2~5mg/100ml或0.65~1.62mmol/l) 。患维生素D抵抗性佝偻病病人 (家族性低磷血症) ,以本品治疗时应继续口服磷制剂。但必须考虑到本品可能促进肠道对磷的吸收,这种作用可能使磷的摄入需要量减少。因此需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未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酶水平趋势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本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正在服用抗凝血剂、抗癫痫病、抗酸铝剂、含镁或含钙制剂,噻嗪类利尿剂、洋地黄糖苷药物的患者,请遵医嘱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