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合用于治疗青光眼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酸毛果芸香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霉素钠。其化学名称为:()-(1R,2S)-1,2-环氧丙基膦酸二钠盐。 分子式:C3H5Na2O4P 分子量:182.02 |
|
生产企业 |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062 |
国药准字H199995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合用于治疗青光眼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
|
用法用量 |
1.慢性青光眼,0.5%~4%溶液一次1滴,一日1~4次。2.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期,l%~2%溶液一次1滴,每5~l0分钟滴眼1次,3~6次后每1~3小时滴眼1次,直至眼压下降(注意:对侧眼每6~8小时滴眼1次,以防对侧眼闭角型青光的发作)。3.缩瞳:对抗散瞳作用,1%溶液滴眼1滴2~3次;先天性青光眼房角切开或外路小梁切开术前,1%溶液,一般滴眼1~2次;虹膜切除术前,2%溶液,一次1滴。 |
静脉滴注。先用灭菌注射用水适量溶解,再加至250~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稀释后静脉滴注。1成人:一日4~12g,严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分2~3次滴注。2儿童:一日0.1~0.3g/kg,分2~3次滴注。 |
|
副作用 |
禁用于任何不应缩瞳的眼病患者,如虹膜睫状体炎,瞳孔阻滞性青光眼等;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哮喘,急性角膜炎慎用 |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合用于治疗青光眼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
|
药理作用 |
眼刺痛,烧灼感,结膜充血引起睫状体痉挛,浅表角膜炎,颞侧或眼周头痛,诱发近视。眼部反应通常发生在治疗初期,并在治疗过程中消失。老年人和晶状体混浊的病人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会有视力减退。有使用缩瞳剂后视网膜脱离的罕见报告。长期使用本品可出现晶状体混浊。局部用药后出现全身副性反应的情况罕见,但偶见特别敏感的患者,局部常规用药后出现流涎、出汗、胃肠道反应和支气管痉挛。 |
磷霉素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具抗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沙雷菌属、志贺菌属、耶尔森菌、铜绿假单胞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弧菌属和气单胞菌属等革兰阴性菌也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磷霉素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早期合成,其分子结构与磷酸烯醇丙酮酸相似,因此可与细菌竞争同一转移酶,使细菌细胞壁合成受到抑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
注意事项 |
1.瞳孔缩小常引起暗适应困难,应告知需在夜间开车或从事照明不好的危险职业的患者特别小心。2.定期检查眼压。如出现视力改变,需查视力、视野、眼压描记及房角等,根据病情变化改变用药及治疗方案。3.为避免吸收过多引起全身不良反应,滴眼后需用手指压迫泪囊部1~2分钟。4.如意外服用,需给予催吐或洗胃;如过多吸收出现全身中毒反应,应使用阿托品类抗胆碱药进行对抗治疗。 |
1本品静脉滴注速度宜缓慢,每次静脉滴注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 2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3用于严重感染时除需应用较大剂量外,尚需与其他抗生素如β内酰胺类或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时,也宜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 4应用较大剂量时应监测肝功能。 5本品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