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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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昂丹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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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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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4 |
国药准字H2006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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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本品适用于预防放射治疗和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亦用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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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临用前,加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适量使溶解。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8mg,停止化疗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时同时静脉输注4mg。 4、对于手术后恶心呕吐的病人:缓慢静脉输注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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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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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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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本品适用于预防放射治疗和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亦用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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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发生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的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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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其它选择性5-羟色胺3受体拮抗剂过敏的病人,可能对本药也会产生过敏反应。 2、本药会增加大肠通过时间,对有亚急性肠梗阻症状的病人,在用药后应严密观察。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每日总剂量不应超过8mg。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慎用:本品对动物胚胎无致畸作用,但在人类无此经验。如其他药物一样,本品不应在怀孕期使用,尤其是怀孕头三个月内使用,除非病人用药的好处会大过胎儿可能发生的任何危险。 (2)哺乳期妇女慎用:建议哺乳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儿童患者(3-12岁)静注剂量为:体重40kg或低于40kg,单剂量0.1mg/kg;超过40kg的,单剂量为4mg,用药速度不应少于30秒,最好超过2-5分钟。尚无低于3岁儿童用药数据。 7、老年用药:65岁以上病人的用药疗效及对药物的耐受性与普通成年病人一样,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或用药途径。 8、药物过量: (1)尚无昂丹司琼过量特殊解毒药,应用适当的支持疗法治疗患者过量症状。 (2)除了上述所述不良反应外,开始用昂丹司琼还会出现下列现象:一位病人单剂量静脉注射72mg昂丹司琼时,出现3-4分钟的突然失明(黑朦),加上严重的便秘。另一位口服48mg昂丹司琼的患者,随后4分钟滴注32mg,出现短暂的迷走神经反射性晕厥。所有上述症状都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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