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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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鲁卡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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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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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4 |
国药准字H22025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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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本品适用于缓解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征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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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日2片(一次服用或分二次服用),连续服用12天为一个疗程,停药18天继续服用下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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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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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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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本品适用于缓解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征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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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可发生头晕、恶心、嗜睡或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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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严格按照本说明书给药。营养不良、饥饿状态易岀现毒性反应,应予减量。 2、本品不能与磺胺类、对氨基苯甲酸、毒扁豆碱及新斯的明等同时服用。 3、孕妇及哺乳期用药:禁用。 4、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药物过量可出现头昏、目眩,继之寒战、震颤、恐慌、多言,最后可致惊厥和昏迷等中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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