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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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主要成分为:塞克硝唑化学名称为:1-(2-羟基丙基)-2-甲基-5-硝基咪唑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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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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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4 |
国药准字H20041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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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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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用法:口服,餐前服用。 用量: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 2肠阿米巴病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 3肝脏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 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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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以下患者禁用: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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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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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上儿童可以服用本品,单次服用本品的剂量为30mg/kg,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本品口服吸收能够通过血液循环进入乳汁,因此服药期间,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65岁老人用药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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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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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塞克硝唑由被动扩散进入微生物体,通过5-硝基咪唑的还原作用,破坏微生物及厌氧菌细胞DNA,作用机理与其他5-硝基咪唑类药物相似。药效学研究证明,塞克硝唑对滴虫原虫以及厌氧微生物具有极强的选择性毒性。毒理作用:动物试验未见本品有致畸作用,但与其它5-硝基咪唑类药物相同,本品应尽量避免用于妊娠的前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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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3、血象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4、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5、应放置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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