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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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谷氨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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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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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4 |
国药准字H2004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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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消化道溃疡、营养不良、烧伤、创伤、手术前后、肿瘤放化疗、重症胰腺炎、炎性肠病、酒精性肝病、肝硬化、糖尿病并发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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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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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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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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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消化道溃疡、营养不良、烧伤、创伤、手术前后、肿瘤放化疗、重症胰腺炎、炎性肠病、酒精性肝病、肝硬化、糖尿病并发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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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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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氨基酸类药物,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如果服用过量,对肾脏会造成损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患者若服用谷氨酰胺必须在医生的严密观察下服用。2.谷氨酰胺能增加肠道对钠和氯的吸收,进而增加肠道对水分的吸收,对腹泻病人有益,但对无腹泻病人来说,有可能使大便变硬,造成便秘。若长期服用此药,病人必须增加纤维含量高的食品的摄入,并大量喝水。3.本品不适用于伴有严重肝脏疾病患者,对有严重的肝硬化及其它代谢性疾病的病人,血氨增加可诱发肝性脑病甚至肝昏迷。4.新麦林谷氨酰胺颗粒在高温下会被分解破坏,因此必须在室温下或冷的食品及饮料中服用,不能与加热的或含酸量高的食品混合摄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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