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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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分子式:C27H44O2 分子量:4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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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帝人制药株式会社医药岩国制造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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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4 |
国药准字HJ20160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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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骨质疏松症、佝偻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肾性骨病、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磷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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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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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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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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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骨质疏松症、佝偻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肾性骨病、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磷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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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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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注意药剂交付时:取出本品的铝薄膜包装(PTP)进行服用指导。(由于误食PTP有尖硬部会刺伤食道粘膜后穿孔引起纵隔窦道炎等并发症的报告)2.其他给有高磷血症的患者服用时,要并用磷酸结合剂使血清磷值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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