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盐酸氟哌噻吨和盐酸美利曲辛。 |
|
|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海思科制药(眉山)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4 |
国药准字H2015301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抑郁症、焦虑症、神经衰弱、神经性呕吐、神经性头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抑郁症、焦虑症、神经衰弱、神经性呕吐、神经性头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以下病人使用本品时需谨慎给药:器质性脑损伤、惊厥抽搐、尿潴留、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脏疾病晚期、心血管及其他循环系统疾病。由于其兴奋特性,不推荐激动和过度活跃的病人服用本品。如果病人之前已经使用镇定剂治疗,须逐渐停用。若非抑郁症状已有明显减轻,抑郁症病人仍有自杀的危险。治疗期间,有自杀倾向的病人不应得到大量药物。基于其他精神类药物有过报道,本品可能会改变胰岛素和葡萄糖耐量,这就要求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时要调整降糖药的剂量。患有闭角性青光眼、前房变浅的患者,使用本品会刺激瞳孔扩大,导致青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