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本品主要成份为紫杉醇,辅料为:卵磷脂﹑胆固醇﹑苏氨酸﹑葡萄糖。 |
|
|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绿叶思科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4 |
国药准字H2003035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卵巢癌,卵巢转移性癌,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腺癌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常用剂量为135—175mg/m2,使用前先向瓶内加入10ml5%葡萄糖溶液,置专用振荡器(振荡频率20HZ,振幅:X轴方向7cm、Y轴方向7cm、Z轴方向4cm)上振摇5分钟,待完全溶解后,注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液器静脉滴注3小时。为预防紫杉醇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在使用本品前30分钟,请进行以下预处理: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肌肉注射苯海拉明50mg;静脉注射西米替丁300mg。 |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紫杉醇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中性粒细胞低于1500个/mm3者禁用。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妇女未进行过系统研究,如果它被用于妊娠妇女或在应用本品期间病人怀孕,应立即告知病人具有的潜在危险。哺乳期妇女若使用本品,必须中止哺乳。儿童用药:目前尚未有用于儿童的临床经验,要慎重使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卵巢癌,卵巢转移性癌,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腺癌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药理作用:本品为细胞毒类抗肿瘤药,可促进微管双聚体装配并阻止其解聚,也可导致整个细胞周期微管的排列异常和细胞分裂期间微管星状体的产生,从而阻碍细胞分裂,抑制肿瘤生长。2.毒理研究:(1)遗传毒性: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体内(小鼠微核试验)试验显示紫杉醇是一种诱裂剂,但在Ames试验和CHO/HGPRT基因突变试验中未见其有致突变性。(2)生殖毒性:大鼠在交配前和交配期间给予紫杉醇,剂量达1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临床日推荐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外周血象和肝功能。2.本品只能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和稀释,不可用生理盐水或其他溶液溶解﹑稀释,以免发生脂质体聚集。本品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后,在室温(25℃)和室内灯光下24小时内稳定。3.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