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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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化学名称: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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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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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4 |
国药准字H2004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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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腹腔胆道感染,肠道感染,伤寒,皮肤软组织感染,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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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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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本品或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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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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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血胎盘解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按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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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腹腔胆道感染,肠道感染,伤寒,皮肤软组织感染,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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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与所有喹诺酮类药物一样.洛美沙星的动物毒性试验中有下列现象:影响幼年动物的负重关节:超过272mg/kg大剂量给药时,可引起啮齿动物的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狗和猫因敏感性高.较低剂量即可致中枢损害;动物中未见肾毒性,人体试验亦未发现尿结晶;动物试验中洛关沙星对血浆球蛋白有影响,在人体试验中未见此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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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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