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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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聚(O-2-羟乙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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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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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4 |
国药准字H2006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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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失血性休克,血脱,创伤,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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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用法:静脉滴注。开始的10-20ml,应缓慢输入,同时密切观察病人(因可能发生过敏性样反应)。每日用量和滴注速度取决于失血量、血液浓缩程度及其血液稀释效应。心、肺功能正常的患者使用胶体扩容剂时,血球压积应不低于30%。必须避免因滴注过快和用量过大导致的循环超负荷。推荐剂量:1治疗和预防循环血量不足或休克(容量替代治疗)的推荐剂量: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每日33ml/kg(按75mg体重,每日约为2500ml)(按体重计,每日约为2.0g羟乙基淀粉/kg)最大滴注速度:按体重每日20ml/kg(按75mg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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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功能不全);肾功能衰竭(血清肌酐>2mg/dL和>177umol/L);严重凝血障碍(但危及生命的急症病例仍可考虑使用);过量液体负荷(水份过多)和严重的液体缺乏(脱水);脑出血;淀粉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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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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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资料。妊娠早期只在绝对必需时使用。儿童用药:目前没有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老人用药:无特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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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失血性休克,血脱,创伤,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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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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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治疗早期应监测血清肌酐水平,血清肌酐值在界限范围内时(1.2-2mg/dL和106-177umol/L,代偿性肾功能不全),每日监测液体平衡和肾潴留值很重要。尽管血清肌酐值正常,尿液病理学检查却显示存在代偿性肾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应每日监测血清肌酐值。如果血清肌酐值及尿检查结果正常,治疗需持续几天时,有必要每日监测肾潴留值1-2次。必须保证供给足够的液体(每日2-3升)。有肺水肿及慢性肝病的患者慎用。文献中已有描述,若病人患有耳神经障碍,如突发性耳聋、耳鸣或听觉损伤时,其给药剂量与瘙痒发生频率之间有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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