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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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更昔洛韦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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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华世通潜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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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4 |
国药准字H20041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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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艾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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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1、治疗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肾功能正常者,静脉滴注,一次5mg/kg,一日2次,连用14-21天后,改为一日1次,连用7天,或一次6mg/kg,一日1次,连用5天维持治疗。或遵医嘱。每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2、预防可能发生予接受器官移植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肾功能正常者,静脉滴注,1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连用7-14天后,改为一次5mg/kg,一天1次,连用7天,或6mg/kg,一天1次,每周用5天。或遵医嘱。每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肾功能损害者,根据肌酐消除率酌情调整用量,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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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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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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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治疗剂量下可引起胎儿畸形,没有进行孕妇用药安全性对照性研究,孕妇只有在获益大于胎儿致畸风险时使用,尚不清楚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只有在利害评估获益大于风险时使用。老人用药:老年人用药无特殊。如有功能减退应酌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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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艾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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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更昔洛韦是一种2’-脱氧鸟嘌呤核苷的类似物,可抑制疱疹病毒的复制,其作用机理是:更昔洛韦首先被CMV编码(UL97基因)的蛋白激酶同系物磷酸化成单磷酸盐,再通过细胞激酶进一步磷酸化成二磷酸盐和三磷酸盐,在CMV感染的细胞内,三磷酸盐的水平比非感染细胞中的水平高100倍,提示本品在感染细胞中可优先磷酸化。更昔洛韦一旦形成三磷酸盐,能在CMV感染的细胞内持续数天,更昔洛韦的三磷酸盐被认为能通过以下方式抑制病毒的DNA合成:1)竞争性抑制病毒DNA聚合酶;和2)直接掺入病毒DNA内,从而导致病毒DNA延长的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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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次最大剂量为6mg/kg,充分溶解后,缓慢静滴。溶液呈强碱性,故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避免与皮肤、粘膜接触,避免液体渗漏到血管外组织。2、白细胞计数低于500/mm3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患者慎用。3、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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