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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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托拉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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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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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4 |
国药准字H201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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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力衰竭,肝硬化,利尿,充血,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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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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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已知对托拉塞米磺酰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无尿的患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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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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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力衰竭,肝硬化,利尿,充血,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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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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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体液和电解质平衡突然改变可能导致肝昏迷,有肝硬化和腹水肝病患者慎用本品; 2.快速静脉注射其他髓袢利尿剂或口服本品后曾观察到耳鸣和听力下降(通常可恢复),但不能肯定这些不良反应与本品有关; 3.使用利尿剂的患者可观察到电解质失衡、血容量不足或肾前性氮血症,可能会造成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症状:口干、口渴、虚弱、嗜睡、瞌睡、不安、肌肉痛或痉挛、乏力、低血压、少尿、心动过速、恶心、呕吐。过度利尿作用可能引起脱水、体液量减少、形成血栓或栓塞(特别是老年患者)。若有上述症状,需停用本品直至恢复。在低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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