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每粒胶囊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24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PVP。 |
|
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中远威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国药准字H200203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各种关节的骨性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性关节炎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一般疗程4-12周,如有必要在医师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
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罕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皮肤红斑、皮疹、瘙痒。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各种关节的骨性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性关节炎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
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药物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