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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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溴马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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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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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国药准字H19990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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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单纯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非发作期痛风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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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成人每次50mg(1片),每日一次,早餐后服用,一周后检查血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100mg(2片),早餐后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每日50mg(1片)。或遵医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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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一般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较好,但有时可出现:1.腹泻、胃部不适、恶心等消化系统症状2.风团、斑疹、潮红、瘙痒等皮肤过敏症。3.GOT、GPT及碱性磷酸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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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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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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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单纯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非发作期痛风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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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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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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