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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珠明目滴眼液

麝珠明目滴眼液

非处方药 医保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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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珠明目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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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麝珠明目滴眼液
麝珠明目滴眼液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主要成分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本品活性成份为肌苷

生产企业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15

国药准字H200303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 视疲劳者: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静脉滴注。每次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应慎重,用量请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药时应慎重。

成分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肌苷为人体正常成分,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蛋白质合成和能量代谢,可提高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进行正常代谢。肌苷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刺激食物。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身或瓶口有裂纹;·输液瓶封口松动等。4、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5、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