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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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嘧司特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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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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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5 |
国药准字H2005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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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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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 视疲劳者: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
口服 过敏性鼻炎:成人一次5mg(0.5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4周。 支气管哮喘:成人一次10mg(1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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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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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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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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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困倦、头痛。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腹泻、口渴、口腔炎、胃痛、消化不良、软便等。 血液系统:偶见血小板增加,血红蛋白减少。 过敏:有时出现瘙痒,偶见皮疹、荨麻疹、面部潮红。 肝脏:偶见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升高。 肾脏:偶见蛋白尿。 其它:偶见全身关节痛、鼻腔干燥感、鼻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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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刺激食物。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是使已经发作的症状迅速减轻的药物,使用时应注意。 (2)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大发作,必要时服用气管扩张剂和皮质激素。 (3)对于长期服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服用本品而对皮质激素减量时,须逐步进行。已减量的患者,在中止服用本品后,可能再度复发。 (4)出现副作用时,可减量或停药。 (5)对于季节性发作的患者,应考虑在好发季节之前服用该药,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