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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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
其组份为:每粒含烟酰胺100毫克,维生素B620毫克,维生素B210毫克,叶酸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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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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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5 |
国药准字H22026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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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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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 视疲劳者: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
口服。一日3次,成人一次1粒,小儿酌减(服1/3--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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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过敏反应,个别有头昏、恶心,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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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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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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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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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刺激食物。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本品所含药品成份过敏者慎用。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妊娠早期服用过量有致畸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