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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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50毫克、间苯二酚50毫克、水杨酸甲酯0.01毫升。辅料为: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蔗糖、乙醇、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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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原吉林省健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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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555 |
国药准字Z22025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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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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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用棉花浸取药液,涂于患处。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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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体癣、股癣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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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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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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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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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不得大面积使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4.本品连续使用15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5.涂药后立即洗手。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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