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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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50毫克、间苯二酚50毫克、水杨酸甲酯0.01毫升。辅料为: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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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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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555 |
国药准字H2011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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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
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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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用棉花浸取药液,涂于患处。 |
本药每一疗程28天,最初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一次150mg/㎡,一日1次,在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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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体癣、股癣禁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可能会出现骨髓抑制,但可恢复,病人应定期地检测血常规。其他的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疲惫、便秘和头痛、眩晕、呼吸短促、脱发、贫血、发热、免疫力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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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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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
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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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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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不得大面积使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4.本品连续使用15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5.涂药后立即洗手。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治疗期间,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100×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在任意治疗周期内,如果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