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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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50毫克、间苯二酚50毫克、水杨酸甲酯0.01毫升。辅料为: |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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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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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555 |
国药准字Z20093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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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骨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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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用棉花浸取药液,涂于患处。 |
外用,搽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者有出血者,将药液浸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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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体癣、股癣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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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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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骨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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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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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不得大面积使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4.本品连续使用15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5.涂药后立即洗手。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生冷、油腻食物。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者有初学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者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时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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