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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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50毫克、间苯二酚50毫克、水杨酸甲酯0.01毫升。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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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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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555 |
国药准字Z4502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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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
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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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用棉花浸取药液,涂于患处。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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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体癣、股癣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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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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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
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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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抑制蛋清所致大鼠足跖肿,抑制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升高,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廓肿胀。小鼠炭末推进法显示,本品可促进小鼠小肠推进性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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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不得大面积使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4.本品连续使用15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5.涂药后立即洗手。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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