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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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50毫克、间苯二酚50毫克、水杨酸甲酯0.01毫升。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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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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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555 |
国药准字H2004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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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产生β一内酰胺酶的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2.中耳炎:由产生β一内酰胺酶的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3.鼻窦炎:由产生β一内酰胺酶的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产生β一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 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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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用棉花浸取药液,涂于患处。 |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置于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 成人及体重大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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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体癣、股癣禁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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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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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产生β一内酰胺酶的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2.中耳炎:由产生β一内酰胺酶的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3.鼻窦炎:由产生β一内酰胺酶的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产生β一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 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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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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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不得大面积使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4.本品连续使用15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5.涂药后立即洗手。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