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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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成成份为17种或18种氨基酸,其中含有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色氨酸、赖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苏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缬氨酸)、多肽、糖和铁、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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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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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38 |
卫食健字(1998)第5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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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
骨质疏松症、骨折、佝偻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钙补充、钙缺乏引起的手足抽搐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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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病人:一次10-30ml。重症病人及手术前后的病人:一次30-60ml。一日3次,加等量温开水稀释后服用。进腹困难的病人:一次50-100ml,加等量温开水稀释后管饲。 |
口服,一次0.25~2.0克,一日2~3次。不同年龄体重的参考补钙剂量年龄(岁)体重(k克)需补充量(毫克)0.50.5-28-12200-4003-913-27250-60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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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时可出现轻度肿胀,畏食等,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高钙血症、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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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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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
骨质疏松症、骨折、佝偻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钙补充、钙缺乏引起的手足抽搐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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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补钙剂,具有促进骨骼及牙齿的钙化形成,维持神经与肌肉的正常兴奋性和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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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与磺胺类药物配伍。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本品贮存期有少量陈定析出,松散、不结块,属正常现象。 4.瓶盖启封后,药液应当天服完。 5.服药后如有胃肠不适,请停用,待恢复后可继续服用。 |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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