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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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成成份为17种或18种氨基酸,其中含有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色氨酸、赖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苏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缬氨酸)、多肽、糖和铁、钙等。 |
本品主要成分是骨化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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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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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38 |
国药准字H20143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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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
骨质疏松症、佝偻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肾性骨病、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血磷性佝偻病、抗维生素D佝偻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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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病人:一次10-30ml。重症病人及手术前后的病人:一次30-60ml。一日3次,加等量温开水稀释后服用。进腹困难的病人:一次50-100ml,加等量温开水稀释后管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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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时可出现轻度肿胀,畏食等,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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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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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
骨质疏松症、佝偻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肾性骨病、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血磷性佝偻病、抗维生素D佝偻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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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与磺胺类药物配伍。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本品贮存期有少量陈定析出,松散、不结块,属正常现象。 4.瓶盖启封后,药液应当天服完。 5.服药后如有胃肠不适,请停用,待恢复后可继续服用。 |
1.高血钙同本品的治疗密切相关。对尿毒症骨营养不良病人的研究表明,高达40%使用骨化三醇治疗的病人中发现高血症。饮食改变(例如:增加奶制品的摄入)以至钙摄入量迅速增加或不加控制的服用钙制剂均可导致高血钙。应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必须严格遵守处方饮食,并教会他们如何识别高钙血症的症状。一旦血钙浓度比正常值(9~11mg/100ml,或2250~2750ugmol/l)高出1ml/100ml,或血肌酐升高到大于120umol/ml,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直至血钙正常。(祥见“用法用量”)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慢性高血钙可能与血酐增加有关。卧床病人,如术后卧床病人发生高钙血机会更大些。2.骨化三醇能增加血无机磷水平,这时低磷血症的病人是有益的,但对肾功能衰竭的病人来说则要小心不正常的钙沉淀所造成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要通过口服适量的磷结合剂或减少磷质摄入量将血磷保持在正常水平(2~5mg/100ml或0.65~1.62mmol/l)。患维生素D抵抗性佝偻病人(家族性低磷血症),以本品治疗时应继续口服磷制剂。但必须考虑本品可能促进肠道对磷的吸收,这种作用可能使磷的摄入需要量减少。因此需要定期进行稳定期,每周至少测定血钙两次。(详见“用法用量”)3.由于骨化三醇是现有的最有效的维生素D代谢产物,故不需要其他维生素D制剂与其合用,从而避免高维生素D血症。如果病人由服用维生素D3改服用骨化三醇时,则可能需要数月时间使血中维生素D3恢复至基础水平。(详见“用法用量”)4.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必须避免脱水,故应保持适当的水摄入量。5.对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的影响。基于所报道的不良反应的药效学特性,推测本品对驾驶车辆及操作机器是安全的或者说影响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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