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本品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半夏(制)﹑厚朴(姜制)﹑大腹皮﹑桔梗等13味。 |
主要成分为盐酸昂丹司琼。 |
|
| 生产企业 |
江西百神昌诺药业有限公司 |
宁波天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621 |
国药准字H1096014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本品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用于放射治疗和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
|
| 副作用 |
阴虚火旺者忌服。忌生冷油腻食物。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头3个月内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此采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本品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用于放射治疗和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
| 药理作用 |
1.本方毒性甚低,但藿香正气水系含40%-50%乙醇液体制剂,故对小儿、妇女、老人及不饮酒的患者,常可引起酒样反应。 2.极少数患者口服藿香正气水后引起过敏性药疹,经停药或用抗过敏处理后症状很快消失。 |
本品为一种高度选择性的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能抑制由化疗和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完全清楚。一般认为,化疗和放疗可引起小肠的嗜铬细胞释放5-HT3,并通过5-HT3受体引起迷走传入神经兴奋从而导致呕吐反射,而昂丹司琼可阻断这一反射发生。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乙烯输液袋或Ⅰ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注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