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本品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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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半夏(制)﹑厚朴(姜制)﹑大腹皮﹑桔梗等13味。 |
盐酸苯海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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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西百神昌诺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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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621 |
国药准字H1102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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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本品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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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深部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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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阴虚火旺者忌服。忌生冷油腻食物。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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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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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使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 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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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本品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主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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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方毒性甚低,但藿香正气水系含40%-50%乙醇液体制剂,故对小儿、妇女、老人及不饮酒的患者,常可引起酒样反应。 2.极少数患者口服藿香正气水后引起过敏性药疹,经停药或用抗过敏处理后症状很快消失。 |
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 1抗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反应; 2对中枢神经活动的抑制引起镇静催眠作用; 3加强镇咳药的作用。 4也有抗眩晕、抗震颤麻痹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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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 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 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 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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